《勞動法》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用人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 - 政治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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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知識問答

問題:《勞動法》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用人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

分類:政治小知識 難易度:中難度

選項A:3個月

選項B:5個月

選項C: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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