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踏
簡體:踏
繁體:踏
讀音:ta
拼音:ta
部首:足
五行:火
踏〈動〉
落下 [fall]。如:蹋頓(跌倒);蹋衍(指斜平的下坡路)
下垂 [hang]。如:蹋翼(耷拉著翅膀。頹喪無所作為的樣子)
踏〈動〉
(形聲。從足,沓聲。本義:足著地;踩 )
同本義 [step on;tread]
踏,足著地也。--《玉篇》
足踏使堅平。--《齊民要術·種葵》
雞子圓轉不止,便下床以屐齒踏之。--《晉書·王述傳》
又如:踏步不前;踏雪(在雪地上行走);把火踏滅;踏踏(馬蹄聲,也作蹋蹋);踏破菜園(吃素的人,破了葷戒);踏躡(織布時踩踏織機的踏板)
邊走邊唱;打拍 [beat time]
到明辛苦無處說,齊聲騰踏牽船歌。--唐·王建《水夫謠》
又
踏tā[踏實]
1切實,不浮誇:她工作挺~實。
2安定,安穩:心裡~實。睡得~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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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ta
⒈踩:踐~。大~步。
⒉親自去到現場:~看。~勘。按時檢~。
踏字編碼:
五筆98:KHIJ 倉頡:RMEA 四角號碼:62169 UniCode碼:U+8E0F 規範漢字編號:3242
踏字出處:
[康熙字典]:頁1227第11
起名字典:
踏
切實,不浮誇;安定,安穩。(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140次)
康熙字典:
踏
康熙筆畫:15畫
ta
1<動>踩;踐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葵》:「足~使堅平。」
2<動>親臨現場調查。《元史?刑法志一》:「諸郡縣災傷,過時不申,或申不以實,及按治官不以時檢~,皆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