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民
簡體:民
繁體:民
讀音:min
拼音:min
部首:氏
五行:水
英俊佳人,上下敦睦,一生官或财旺,刑偶伤子。
民
(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同本义 [common people]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
民,氓也。--《广雅》。按,土著者曰民,外来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谷梁传·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无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左传·闵公元年》
黎民阻饥。--《书·舜典》
民不适有居。--《书·盘庚上》
哀我征夫,独为匪民。--《诗·小雅·何草不黄》
民可使由之,
民min
⒈〈古〉指奴隶或没做官的众百姓。现指人民,即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基本成员:拥政爱~。军~鱼水情。
⒉指人或人群:~众。居~。~族。
⒊劳动大众的:~歌。~间故事。
⒋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农~。渔~。盐~。
⒌非军事的:~用。~航。
⒍通"苠" :~高粱。
⒎[民主]
1指人民有管理国家和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主和法制建设。
2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处理问题的工作方式:~主气氛。~主作风。办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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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mian 1.通"绵"。参见"民民"。 2.通"眠"。
民字編碼:
五筆98:NAV 倉頡:RVP 四角號碼:77747 UniCode碼:U+6C11 規範漢字編號:0327
民字出處:
[說文解字]:編號8314,第12卷下,民部第1字 [康熙字典]:頁598第01
起名字典:
民
意為民眾、人民、百姓、民俗。(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525730次)
康熙字典:
民
康熙筆畫:5畫
min
1<名>古指奴隸,泛指庶民百姓。《谷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有士~,有商~,有農~,有工~。」
2<名>人。《五蠹》:「上古之世,……~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腹胃,~多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