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擅
簡體:擅
繁體:擅
讀音:shan
拼音:shan
部首:扌
五行:金
擅〈动〉
(形声。从手,亶声。本义:独揽,专权)
同本义 [arrogate to oneself;make bold]
擅,专也。--《说文》。按,谓媾壹也。
权臣擅命也。--《诗·狡童序》
擅将其兵。--《史记·魏豹彭越传》
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商君书·修权》
又如:擅恣(专权放肆);擅政(独揽朝政);擅柄(独揽权柄);擅朝(独揽朝政)
占有,据有 [occupy]
方五百里,赵独擅之。--《战国策·秦策》
又如:擅宠(专宠,特受宠信);擅利(独占利益);擅市(独占市场);擅夕(独占宠爱);擅兵(掌握兵权);擅爱(独占宠爱);擅声(享有名声);擅名(享有名声)
擅shan
⒈独揽,独占:~权。~利。
⒉自作主张:~自决断。~离职守。
⒊专长:~长。~书画。
⒋〈古〉据有,拥有:独~。
擅字編碼:
五筆98:RYLG 倉頡:QYWM 四角號碼:50016 UniCode碼:U+64C5 規範漢字編號:3318
擅字出處:
[說文解字]:編號7932,第12捲上,手部第146字 [康熙字典]:頁457第34
起名字典:
擅
本意是專權,也有勝過,擅長的意思。(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40次)
康熙字典:
擅
康熙筆畫:17畫
shan
1<動>獨攬。《史記?貨殖列傳》:「而~其利數世。」
【引】自作主張。《國語?晉語九》:「非司冠而~殺。」
2<動>擁有,據有。《戰國策?秦策三》:「方五百里,趙獨~之。」
3<動>通「禪」。以帝位讓給別人。《荀子?正論》:「堯舜~讓,是虛言也。」
【擅兵】獨攬兵權。
【擅場】壓倒全場;超出眾人。
【擅朝】獨攬國政。
【擅命】擅自發號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