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守
簡體:守
繁體:守
讀音:shǒu
拼音:shou
部首:宀
五行:金
刑偶伤子,精明公正,中年隆昌,女人薄幸,疾病多灾。
守
(会意。从宀,从寸。宀表示房屋;寸是法度。合起来表示掌管法度。本义:官吏的职责,职守)
同本义 [duty;post]
守,官守也。从门,寺府之事也。--《说文》。寺,廷也;府,文书藏也。
五载一巡守。--《书·舜典》
王巡虢守。--《左传·二十一年》
均地守。--《周礼均人》。注:“地守,衡虞之属。”
纠其守。--《周礼·内宰》。注:“宿卫者。”
虽守者益。--《荀子·王制》。注:“谓地也。”
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左传·隐公五年》
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孟子·公孙丑下》
节操;操守 [high moral principle]
守shǒu
⒈保卫,卫护:~卫。防~。坚~阵地。
⒉看护,等候:~夜。看~。~候。~株待兔。
⒊遵照,服从:遵~。~信用。遵纪~法。
⒋靠近,依傍:~着水池,可多养鱼。
⒌旧时郡一级的长官名:太~。
⒍[守成]保持先人创造的成就。
⒎[守则]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⒏[守备]
1防守戒备。
2明代、清代的武官名。
⒐[守势]防守的部署。
⒑[守口]紧紧闭住嘴不说:~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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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shou 1.戍守疆域土地。 2.指天子出行。 3.守臣,地方长官。后用为郡守、太守、刺史等的简称。 4.犹摄。暂时署理职务。多指官阶低而署理较高的官职。 5.指任事、任职。 6.专指任郡守、太守、刺史等职。 7.职守。 8.州郡地方政府所在地。
守字編碼:
五筆98:PFU 倉頡:JDI 四角號碼:30342 UniCode碼:U+5B88 規範漢字編號:0546
守字出處:
[說文解字]:編號4573,第07卷下,部第42字 [康熙字典]:頁282第05
起名字典:
守
守字的本義是指掌管和防守.後也指保持、奉行或節操等。(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132230次)
康熙字典:
守
康熙筆畫:6畫
shǒu
1<動>防守;守衛。《過秦論》:「乃使蒙田北築長城而~藩籬。」
2<動>守候;看守。《五蠹》:「~株,冀復得兔。」
3<動>守住;保持。《諫太宗十思疏》:「豈取之易~之難乎?」
4<動>遵守;奉行。《察今》:「~法而弗變則悖。」
5<動>在不利的情況下堅持按自己的理想道德處世。《芋老人傳》:「村南有夫婦~貧者。」
6<名>操守;節操。《易?系辭》:「失其~者辭守屈。」
7<名>官名,也稱太守,秦朝郡的最高長官。後代稱州郡一級的長官。《雁蕩山》:「謝靈運為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