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棄
簡體:棄
繁體:棄
讀音:qi
拼音:qi
部首:廾
五行:木
憂心勞神,事勞無功,中年多災,一生難得幸福。
棄
(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三點表示羊水,頭向上表示逆產。中間是只簸箕 ,下面是兩隻手。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小篆寫法大同小異。本義:扔掉;拋棄)
同本義 [throw away;discard;abandon]
棄,捐也。--《說文》。段注:「棄者,不孝子人所棄也。」
天之棄商也久矣。--《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拋子棄草間。--王粲《七哀》
舉以予人,如棄草芥。--蘇洵《六國論》
敵棄炮倉皇遁。--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子孫棄者。--清·袁枚《黃生借書說》
棄其婦。--清·周容《芋老人傳》
棄
棄(棄)qi捨去,拋掉:捨~。拋~。~舊圖新。
棄字編碼:
五筆98:YCAJ 倉頡:YIT 四角號碼:00443 UniCode碼:U+5F03 規範漢字編號:0842
棄字出處:
[康熙字典]:頁353第15
起名字典:
棄
扔掉;拋棄。(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300次)
康熙字典:
棄
康熙筆畫:7畫
qi
1<動>拋棄;捨棄。《六國論》:「舉以予人,如~草芥。」
2<動>糟蹋。《陶侃》:「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是自~也。」
3<形>捨棄的;廢棄的。《芙蕖》:「只有霜中敗葉,零落難堪,似成~物矣。」
【棄世】⒈摒絕俗務,超脫世外。⒉死的委婉說法。
【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街頭示眾,稱「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