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讞
簡體:讞
繁體:
讀音:yan
拼音:yan
部首:
五行:木
讞
(形聲。從言,獻聲。本義:審判定罪)
同本義 [verdict]
主讞者。--清·方苞《獄中雜記》
主讞者亦各罷去
又如:讞詞(結案定罪的文書);讞治(審理案件);讞平(審議,平議刑獄);讞事(審理案件);讞囚(審訊犯人);讞案(審理定案)
將案情上報;請示 [report a case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ask for instructions]
若州郡縣所不能決者,讞之廷尉。--《晉書·姚興載記》
又如:讞奏(將案情向朝廷上報或請示);讞文(向上司申報的議刑公文)
判明 [distinguish]
向使刺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駁復仇議
讞(讞)yan審判定罪:~刑。
讞字編碼:
五筆98:YFMD 倉頡:IVJBK 四角號碼:33784 UniCode碼:U+8C33 規範漢字編號:6009
讞字出處:
[康熙字典]:頁1188第18
起名字典:
讞
審判定罪。(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40次)
康熙字典:
讞
康熙筆畫:27畫
yan
<動>審判定罪。《後漢書?申屠蟠傳》:「乃為~得減死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