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高科技企業與國外的經濟交往非常密切,通過互聯網絡進行的商業活動也比較突出,所以,獲得合適的英文名稱和商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企業在這方面不夠重視,一旦等到企業規模較大或者知名度較高時再來修改企業名稱或商標,所付出的成本則會相當高,甚至不能夠實現。同時,吳偉光建議:企業在對自己的標識進行選擇時,應該避免使用已經存在的外文尤其是英文單詞作為企業的商標和名稱,避免使用非常流行的漢字詞組作為企業的商標和名稱。因為這些名稱和商標在商業意義上識別性不夠強,尤其是英文部分過於平常、企業取名 通用,在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上識別性也不夠。其次建議盡量使用獨創的並且具有聯想意義的詞組作為企業的名稱和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