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吧」明目張膽的做起了廣告,其目的是什麼?我想可能有三個:一是用「殺人」這個極富有所謂「刺激」的詞語來吸引客人,滿足客人尤其是附近青少年學生的好奇心理;二是用所謂標新立異,別具一格的方式讓客人在與眾不同的視覺心理中走進網吧;三是利用一部分人對社會對他人的不滿,讓這些充滿報復心理的人在殺人的遊戲中的到所謂的精神安慰。但是不管出於何種目的,其實目的很簡單,就有一個,那就是:不顧一切的達到賺錢的目的!
俗話說的好「君子愛材,取之有道」,利用人們的好奇追求刺激的心理達到聚財的目的也無可厚非,但是用「殺人吧」這樣的字眼聚財顯然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況且網吧地處學生聚集之處,其目的明顯就是為了吸引學生。學生尚小,抵禦誘惑的能力有限。讓他們進入「殺人吧」,不但容易使他們的學業荒廢,也不利於他們健康心理的形成,更可怕的是還用誘發他們犯罪違法,毀了他們一生!
賺錢沒錯,但目的要純,不能賺昧良心的錢,不能賺損害他人甚至犧牲他人前途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