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道德經>>中開篇的兩句話。
這兩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要弄明白這兩句話的意思,我們首先要搞清楚老子的<<道德經>>要闡明的是什麼。
老子著道德篇,旨在向世人指明可以免禍於身、免禍於社會的聖人之道。
「道」是什麼?
「道」就是規律,是自然界的規律,人生的規律。
「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說,人生的規律是可以認識的,是可掌握的,但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認識的那樣。
在<<道德經>>中,對「道」進行了詳細的解說,其中最重要的觀點是「存在」與「無為」,是對立統一的兩方面,詳解可看<<道德經>>。
「名」在這兩句話中有兩個含義,一是名利,二是指人或事物的表象。「道」是內在的、實際存在的東西,而「名」是外在的,是虛的東西,即平常所說的「虛名」。
「名可名非常名」是說,真正的名與利是可以求到的,但不是平常所認為的那種「虛名」。
這兩句話是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我們要正確認識人生的規律,只有從人生的規律中才能求得實實在在的名與利,即老子所說的「非常名」。
當然,這裡所說的「名」並不是只指名字,否則老子也太膚淺了。
但也說明了名的重要性,好名可以讓人名上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