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取
簡體:取
繁體:取
讀音:qǔ
拼音:qu
部首:又
五行:金
刑偶伤子,出外逢贵得财,双妻之格,中年劳,晚年隆昌。
取〈动〉
(会意。从又,从耳。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耳朵,右边是手(又),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战,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本义:[捕获到野兽或战俘时]割下左耳)
同本义 [cut off left-ear]
取,捕取也。--《说文》
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周礼》
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者,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取吴元济。--《资治通鉴·唐纪》
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 [behead]
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宋·苏轼《阳关词》
拿 [take;fetch;get]
取数斗归。--三国魏·邯郸
取qǔ
⒈拿,得到:~书。~款。~得成绩。
⒉采用,选用,接受:~材。录~。去粗~精。~长补短。
⒊寻求:~乐。求~。~笑(开玩笑)。
⒋攻克,强夺:~城。夺~。
⒌按一定的根据或条件做:~齐。~决。
⒍〈古〉通"娶"。
⒎[取次]任意,随便:~次莫论兵(兵:军事)。
⒏[取消]废除,去掉。
⒐[取缔]明令取消,禁止或制裁。
⒑[取巧]用讨好巧妙的或不正当的手段某私利,或逃避困难:投机~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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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qū 1.通"趋"。趋向。 2.通"趋"。疾走。 3.距离;相隔。 4.见"取虑"。
取字編碼:
五筆98:BCY 倉頡:SJE 四角號碼:17440 UniCode碼:U+53D6 規範漢字編號:0997
取字出處:
[說文解字]:編號1916,第03卷下,又部第24字 [康熙字典]:頁166第04
起名字典: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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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取
康熙筆畫:8畫
qǔ
1<動>割取。《周禮?大司馬》:「獲者~左耳。」
2<動>俘獲;捕獲。《李愬雪夜入蔡州》:「入蔡州~吳元濟。」
3<動>攻佔;奪取。《公輸》:「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宋。」
4<動>拿取;拿。《赤壁賦》:「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
5<動>取得;獲得。《諫太宗十思疏》:「豈~之易守難乎?」
6<動>提取;取出。《勸學》:「青~之於藍,而青於藍。」
7<動>通「取」,娶妻。《孔雀東南飛》:「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
8<名>可取之處。《答韋立師道書》:「僕自卜固無~。」
9<動>擇取;選用。《魚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義者也。」
十<助>用於動詞後,無實義。《西江月》:「稻花香裡說豐年,聽~蛙聲一片。」
【取次】⒈隨便;任意。⒉草草;倉促。
【取室】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