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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1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
改革前 改革後
建設部(裁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建)
交通部(裁撤)——交通運輸部(新建)
信息產業部(裁撤)——工業和信息化部(新建)
人事部(裁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建)
勞動保障部(裁撤)——環境保護部(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