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萬事開頭難」。
每個企業申請人,都希望自己在茫茫商海中一帆風順,立於不敗。 因此,即便絞盡腦汁,也要給自己的企業起個好名字。
一個「好」字涵蓋內容可不少,要叫著響亮聽著大氣、要標新立異, 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最好還要順帶宣傳企業經營業務。在日常受理企業名稱申請的工作中,我們的工作人員發現:正是因為名稱申請人對名稱寄予了厚望,才導致他們走進名稱申請的誤區。
誤區一:「偉業」、「基業」太過平凡,「實業」、「產業」氣勢恢弘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市工商局名稱庫中有「偉業」做字號的各行企業8000家左右, 「基業」做字號的各行企業超過2000家。雖然企業申請人無法得知準確數字,但互聯網搜索關鍵詞「『偉業』有限公司」或「『基業』有限公司」的六位數結果和漫天的廣告牌足以讓他們將這類名稱束之高閣。
相比較之下,企業申請人認為「實業」、「產業」不僅聽起來氣勢恢弘,而且在名稱中出現的頻率不高,符合其求大,求新的主觀願望。但在分局受理名稱申請過程中,凡是名稱中含有「實業」或「產業」二字的名稱都被駁回了。
這是因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實業」不屬於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因此有如上三條的限制。分局只受理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登記申請,因此對使用「實業」二字的名稱予以駁回。「產業」是一個居於微觀經濟的細胞(企業)和宏觀經濟的整體(國民經濟)之間的一個「集合概念」,它是同一屬性的企業的集合。它既不屬於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又不符合條件(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之規定,因此予以駁回。
名稱申請人不應盲目追求名稱大而新,核准名稱的要點在於正確的名稱結構,規範的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及規範的漢語詞彙或語素搭配的字號。
誤區二:「味多美」、「多美味」、「如家」、「賓至如家」——傍名牌、搭便車
在以往的名稱受理工作中,曾遇到有申請人申報「北京多美味西點屋」和「北京賓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業名稱。
眾所周知,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烘焙、西餐、咖啡為主導的連鎖企業。 現今擁有50餘家味多美品牌的西餅直營店。北京多美味西點屋與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名稱相近,違反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企業只准許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之規定,工作人員以此為據對該名稱予以駁回。
「如家」酒店連鎖是由首都旅遊集團和攜程旅行服務公司共同投資組建,遍佈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廣州、深圳、成都等近50個國內主要商務城市,已在全國擁有139家連鎖酒店,是中國發展最快、開業酒店數目最多的經濟型連鎖品牌。北京賓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稱中含有如家酒店名稱,不僅違反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七條之規定:「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同樣存在違反《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類似例子還有很多。
申請人的動機往往是想利用同行業知名企業商譽,共同分享市場利益,簡單說就是傍名牌、搭便車。一方面,受理名稱申請的工作人員應從嚴把握,駁回近似名稱。另一方面,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給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之規定。
名稱申請人應該認識到傍名牌、搭便車的行為給自己帶來的危害,避免此類行為發生。
誤區三、「食全食美」、「精彩視界」——諧音成語、錯別字
有申報人申報「北京食全食美餐飲有限公司」和「北京精彩視界眼鏡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被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之規定予以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1、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2、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3、招牌、廣告用字;
4、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5、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