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還是需要較勁一下的。比如說,同學的龍鳳胎好不容易呱呱墜地,翻遍字典找到本以為充滿個性的名字,卻在某次小朋友聚會時候驚覺,對桌的小朋友竟然叫著一樣的名字。或者你費盡心思做了一夜的設計,第二天上班卻發現同樣的方案已經擺在了領導的桌上。
這應該是最讓人鬱悶的。因為畢竟還是付出了心血,那時就會想,如果有針對個人的某某知識產權保護,恐怕是最好的了,只可惜法律還沒有細微到這個程度。
可在知識產權大旗的正下方,「特權」卻也並沒有好好被利用。在逛街的時候,經常會發現,重名重姓的小店比比皆是,大同小異的產品互相模仿。這些個被模仿和模仿人的商家卻是毫不在意的,所謂商標保護似乎一直都是讓人忽略的一個名詞。
那日在中關村某大型廣場逛街發現,平日裡用餐高峰最熱火的大食代中添加了一家名為「煌上煌」的小店,黃色的招牌LOGO十分惹眼,從遠到近打量,都讓人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是不是那家三汁悶鍋的分店?」對於很多顧客的提問,小店的夥計每每都要解釋:我們是一家老店了,與簋街那家有名的餐廳不是一回事,要不您嘗嘗?無奈的是,他解釋時要說的話比賣貨時候服務的話還要多。當時筆者私下就在想,如果哪天自己要開一家店,起名時一定要考量清楚,最起碼不要和誰重名重姓,並且早早將商標註冊在案,保護起來,以免某天有幸成名,被別人「沾親帶故」。因為,對於每個悉心經營的商家來說,被模仿,或與別人「撞」上LOGO,都是十分尷尬的。
想來,這件事情如果放在任意一人的身上恐怕都是過意不去的。在追求小我價值的時代,每個人都恨不得天生來就與眾不同,從頭到腳都要打造出個人魅力來,如果哪天在街上迎面碰上與自己「撞衫」的,想必這件衣服以後是打死也不會再穿了。可那些每天嚷嚷著「保護、保護」的商家們,偏偏就大方得可以,自我保護都沒有做到位,又怎能時時考慮著顧客的感受?「狗不理」、「王致和」在海外被搶注,恐怕就是從商家對知識產權馬馬虎虎的口徑中疏漏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