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不要犯這些誤區
一、諧音成語、錯別字
有申報人申報「北京食全食美餐飲有限公司」和「北京精彩視界眼鏡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被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之規定予以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1、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2、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3、招牌、廣告用字;
4、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5、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申請人標新立異,使用諧音成語(原為:十全十美)或錯別字(原為:世界)作為企業字號,希望通過意會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卻不知已經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也極易造成漢語言文字使用的混亂,容易對公眾產生誤解和不良影響。
二、「拍房」、「歧黃」——明示、暗示均無效
有申請人申報「拍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全淨通歧黃健身俱樂部」企業名稱。申請人將「拍房」作為企業字號,具體解釋為拍賣房子。
無論是房地產開發經營還是房地產中介服務均屬國民經濟行業中的房地產業,超越了企業申請名稱中科技行業的經營範圍。
因此,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之規定,工作人員對此類名稱予以駁回。
「歧黃」的典故是相傳歧伯和黃帝為中醫鼻祖,後世以「歧黃」借指中醫醫術。
「歧黃」所暗示的中醫之意超越了健身行業的經營範圍,依據此條款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管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之規定,工作人員對該名稱予以駁回。
企業申請人申報此類名稱動機主要大概有兩個:
一是規避硬件條件限制。如:對註冊資本有最低資金要求的行業、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前置審批的行業等。申請人選擇無特殊要求的行業作為名稱中的行業特點,而將所從事的行業隱藏在字號中。
二是最大化在名稱中體現企業所從事的經營業務,例如健身俱樂部在提供休閒健身服務的同時,還經營中醫醫療保健等,申請人不願割捨, 因此在申請的名稱字號中暗示除主營行業外的其他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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