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的確立,在不同國家和不同年代有不同的色彩,它與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思想文化的發展有很大關係。在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企業名稱的確立一般是以企業創始人的名字或吉祥、響亮、含蓄、趣味等方面的因素來確定。
在我國,新中國成立之後實行計劃經濟,因而企業的名稱根據國家統一的原則,都由企業主管部門來確定,企業自身無權確立或更改名稱。那時企業名稱的構成絕大多數為「三段式「或「四段式「。所謂「三段式「,就是地名+經營業務名稱+企業組織形式,如上海汽水廠。所謂「四段式「,就是在「三段式「上再加上財產責任形式,如國營南京無線電廠。用這兩種方法命名企業,一方面可看出企業是屬於全民所有制,還是屬於集體所有制,明顯顯示出計劃經濟的色彩;另一方面,可以看出企業的所在地及本企業生產什麼產品,但根本看不出企業產品的知名度與競爭力。
市場經濟的發展,使企業名稱及其構成發生了重大變化,這就是在企業名稱中出現了商號。如北京四通集團,其中「四通「是企業商號。而且作為區別不同企業的企業名稱,基本構成變為「兩段式「,或是地名+商號,如「西安楊森「;或是商號+經營業務名稱,如「春蘭空調「;或是商號+企業組織形式,如「海爾集團「。而無論哪種「兩段式「,商號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識別經濟主體的主要樣式,企業名稱實際上是指商號。只有商號才是企業名稱中的形象要素,是可以用名稱專用權加以保護的東西。
商號雖只是幾個漢字的組合,但表現的絕不僅僅是幾個漢字所固有的含義。作為企業標識,它儲存著企業資信及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等信息。這就使其成為商譽的載體而具財產價值,同時,就某個商號而言,它還反映著該企業的文化品位,沉澱著特定時代,特定地域,特定群體的文化心態及其商業追求,具有潛在的文化價值。顯而易見,一個著名商號確是一份十分重要的無形資產。然而中國許多企業,因為至今仍忽視亮出自己的商號,在市場競爭的叱吒風雲中,留下了諸多遺憾。眾多中國貨在國外被淪為廉價品代名詞的嚴酷現實,有不少就是商號不響商譽不高釀成的苦果。
在國外,商號早已成為巨大的無形資產。「萬寶路「的商譽已高達440億美元,相當於其年營業額的兩倍。家喻戶曉的「可口可樂「,其商譽已值334億美元。早在1967年,可口可樂公司就宣稱,即使公司一夜之間化為灰燼,照樣可以起死回生,因為憑商譽,立即就有大銀行找上門來貸款,這就是著名商號所獨有的魅力。而企業命名在國外成為一個產業,足顯國外對企業命名之重視。1995年企業命名、品牌命名在美國業務已達2.5億美元。依托命名業發展,國外已形成眾多的著名機構,如英國的Znterbrand(國際品牌集團)Novamance(新標誌公司),美國Namestormers(命名風暴公司)、Landor(蘭多)、Lexicon(詞霸命名公司)和Namelab(命名實驗室)。
所以企業名稱作為企業整體的化身,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掂出了份量。如何培育企業自己的商號,中國企業界正進行著艱苦卓絕而卓有成效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