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發現,在省城金寨路一電腦市場樓上,一家電腦維修部的招牌是「電腦醫院,貼心為您服務」。在五里墩,一商家掛牌為「電瓶醫院」,其實商家登記註冊的實際名稱為「××電動自行車配件經營部」。省城類似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許多經營戶都認為,這樣形象化的宣傳可以吸引顧客。
市民陳女士卻對此表示擔憂,如果連電動車配件維修都叫做醫院,那豈不是還有修鞋醫院、汽車醫院、服裝醫院?這樣的命名是否規範?
記者就此聯繫了合肥市工商局有關部門,據瞭解,根據我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名稱包含地域字號、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等四個部分,其中經營特點與組織形式必須與經營範圍一致。而且,醫院是一個治病救人的特殊行業,其成立須經衛生部門審批,個體維修部掛牌「醫院」是違規的。 (向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