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取名的避諱,除了以前提過的避諱以外,還有許多起名用字上的禁忌。下面美名堂從幾個方面分析起名用字上的「禁忌」。
註:根據姓名(常用名也可)「地格」來查詢
1、取名忌用「醜惡」字:
「醜惡」是「精美」的對立面,我們要起的是「美名」,當然要忌用表達「醜惡」意思的字詞。如現代人仍有寧豬狗、郭狗狗、趙阿狗以及周驢駒、賈毛猴之類的名字,這與當今講文明、愛美的社會風尚極不協調。由於不科學、不文明的陳規陋習和落後意識的影響,用「醜惡」字取名,在我國由來已久,並且流傳至今,這是需要認真革除的。
2、取名忌用「嫌疑」字:
所謂「嫌疑」字,是指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如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名字中直接用這些字的幾乎沒有,但是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仍有出現,這也是應當避免的。如吳(烏)金貴(龜)、王霸(八)業、呂(綠)金(巾)榮、項尚(上)圖(禿)、班之侶(驢)等。
3、起名忌用「傷殘」字:
身體受了傷或留有殘疾,是件痛苦的事情。用「傷殘」遺症起名,等於揭人的傷疤,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如果以傷殘字起名,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所以,應當禁用傷殘字起名。
4、取名忌用「貶義」詞:
名字應當音、義、形兼美。用「貶義」詞取名,不符合「義美」的要求,因而應當忌用。從古至今,用「貶義」詞起名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是應當引起注意的。如希卑、慎潰、冀缺、孟陋、文丑、嚴重、百家奴、唐士恥、鄧扒才、張落魄等。這些名字的「貶義」鮮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釋。還有一類是需要略加評點的,如史(失)策、胡篤(糊塗)、郭(鍋)翻、吳(無)德、韋彰(違章)等。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有些起名者心中不一定清楚,但其他人卻很自然會對名字進行聯想。
5、起名忌用「粗野」字:
粗與細是相對的,野與文是相對的。所謂「粗野」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美的名字應當是一件精緻玲瓏的藝術品,「粗野」是與它格格不入的。用「粗野」字起名有兩種主要表現:一是用詞粗魯、俗氣,未經加工。二是雖做了一定的文字加工,但字詞間仍流露出一種野氣,給人冥頑不訓的印記。如雷公、胡泥、栗腹、同蹄、裴邢、玄器、劉殺鬼、武大烈、於雷娃、任毛小、劉黑伽等。這些名字,有的顯「凶」,有的露「卑」;有的吵鬧,有的陰森;有的呈威,有的執拗。給人的感受是醜多於美,惡大於喜。粗野而不文明、不優雅的表現,隨著全民族文化素質的提高,這類名字將逐步被淘汰。
6、起名忌用「狂妄」字: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因為狂妄、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它不僅是一種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對他人的不敬,容易引起反感。現代用「狂妄」字起名的有振球、振宇、振寰、冠雄、震寰、人傑、天寶、文聖、武魁、永勝、無雙、天才、天賦、超傑等。名字的「語義」與主人的作為,大體說來應「名副其實」或者「名」略高於「實」。如果「名」高而「實」低,二者極不相稱,那就成為「狂妄」、「放肆」,也就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7、起名忌用「過火」字:
「過火」指超過了「分寸」,超過了合適的「度」。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是自誇「過火」,形成「自吹」,效果不佳,如陳萬策、卜萬科、管萬敵、萬國權、李萬壽,這些名字顯然是過分誇大了自己的作用和力量。翁獨健這個名字,說的最清澈。一個「獨」字表明,「健」者唯「我」而已,別人是不配享用「健」字的。正是:眾人皆病「我」獨健,眾人皆貶「我」自安,這就是自誇者的心態。另一類是自謙「過火」,形成「自賤」、「自貶」。無論是「自吹」,還是「自貶」,都是不健康的「過火」行為。名字要想「美」,就要擯棄這些不健康的做法,向著以「真」、「善」、為生命的「美」的方向發展。
8、起名忌用「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