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一項最新統計顯示,我國姓名多集中在2字姓名和3字姓名中,最長達15個字。該中心負責人呼籲,給孩子取名時不能一味追求獨特,而忽視規範化。(近日《中國青年報》)
做父母的想給兒女取一個獨特、個性的名字,這是人之常情。現在管理部門敲響警鐘,要大家收起這種想法,否則將引發嚴重後果,如給戶籍管理和統計工作造成困難、不利於信息傳遞、無益於溝通交流等。
在我看來,這些所謂後果,其實並不嚴重,只是有關部門貪圖省力罷了。報道說,姓名字數在10字以上的有近千人。中國13億多人口,只有區區千人。按比例計算,幾乎可忽略不計,用得著如此大動干戈地呼籲嗎?
在取名上追求獨特,是公民的權利。管理部門希望公民不要追求獨特名字,其實是他們圖省事———站在管理角度看,公民的名字越方便於他們的工作就越好。然而,站在公民角度看,誰願意自己的名字過於雷同化?
只要有關部門懷有為民服務的心,不怕麻煩,就不妨讓公民在姓名上追求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