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非和歐盟就葡萄酒、烈酒等酒精飲料的命名問題曾多次進行談判。其中涉及的酒精飲料包括雪莉酒、格拉巴酒、波特酒、香檳酒等。這些談判幾乎使雙方的貿易協議終止,也破壞了雙方的貿易關係,這在業內人所共知。
大多數的談判似乎達成了協議,其中多以南非生產商放棄一些名稱的使用權,以避免與歐盟的酒類名稱發生衝突。
這些進行談判的酒類名稱,其中多數是葡萄酒,代表著南非和歐盟國家之間長達幾個世紀之久對這些酒類的生產和消費的紐帶,也反映出在在共同促進這些酒類可持續發展方面雙方重要的文化傳統和經濟利益。這已經遠遠超出了酒精飲料的飲用方面的含義。目前歐盟生產商在南非的投資已經為雙方的合作再搭一座新橋。
對消費者來說,在酒吧點一杯法國香檳還是 「cap
classique」(南非地產起泡酒)需要費一番思量了。對酒類生產商而言,則意味著放棄沿用了幾個世紀的酒類名稱,以避免與歐盟的酒類名稱發生衝突。
1999年10月在南非正式簽署的《南非-歐盟貿易、發展及合作協定》(TDCA)中規定,南非葡萄酒部門可以享受歐盟給予的3200萬升的免稅配額,以及1500萬歐元的金融資助進行產業調整。這部分資金將被用於重建和發展南非葡萄酒業與烈酒業,包括援助對被迫更名的生產商以及急需資金扶持的西開普省的葡萄酒業的發展。
然而,隨著TDCA的正式生效,歐盟在實施方面卻未能如約。去年,有報導稱這筆援助金被用作了其他的用途。
眼下,南非葡萄酒烈酒命名問題重新提上議程,歐盟應在與南非關係問題上明確立場。如果雙方在葡萄酒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恐怕將影響到其他領域的友好合作。
隨著雙方共同利益的發展以及新的合作機制的不斷建立,如法國勃艮地與南非葡萄酒工業托拉斯(The South African Wine Industry
Trust)共同成立了葡萄酒交流與培訓機構,歐盟和南非的合作前景應該是非常樂觀。南非希望與歐盟保持穩定的友好關係,以促進其以葡萄酒為主的國際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