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因為衛生許可證的名稱與其申請的企業名稱不相符合,劉先生被告知,不能辦理註冊登記,必須先到衛生部門更改衛生許可證上的企業名稱才可辦理。他認為是工商人員有意刁難,於是大吵大鬧,後來在窗口工作人員的耐心解釋下,並拿出相關規定給他看,還主動幫其聯繫衛生部門更改衛生許可證上的企業名稱,才消除了當事人的誤會。
近年來,我市工商部門相繼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市場主體准入門檻的規定,最大限度地激發了個人投資創業的激情,現在越來越多創業者到工商登記機關申辦營業執照以取得合法的經營資格,可登記註冊時卻被工商部門發現自己的企業名稱與別人重名、類似,或者名稱中含有國家級、省級著名商標字號,違反了《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名稱無法核准,以致營業執照不能及時辦理,給經營者帶來很多不便。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只准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引起他人誤認。然而一些經營者往往不先去瞭解有關情況,卻先起企業名稱並做好店牌、廠牌,並先辦理所需的《衛生許可證》、《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木材經營許可證》等前置證件,最後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時,卻被告知已重名,不能進行申請登記。據工商登記窗口的工作人員介紹,像劉先生這樣的事經常會碰到,先前想好的企業名字要重取,先前辦理的前置證件和企業牌子都需要重辦,費時費力費錢。
工商部門提醒,在開店開廠時,先不要忙著掛牌子和辦理前置證件,而應先到工商企業登記機關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工商部門會根據規定,辦理手續,對預先核准的名稱保留一年。在名稱保留期裡,申請者再做店(廠)牌和辦理前置證件。
據統計,截至目前我市有796戶企業辦理了名稱核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