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在昆明一主要茶葉交易市場設立了一個商舖,商舖名稱是「××普洱茶公司昆明經銷部」。 張每個月都會銷售數萬元的茶葉,這個只有大約20平米的商舖效益不錯。
跟張先生一樣
,雲南成千上萬的茶葉商舖和公司都在自己的企業字號中使用了「普洱茶」三個大字。但現在,這種做法正面臨越來越大的爭議。
日前,省工商局發文,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在受理企業註冊登記的時候,要特別留意茶葉類企業是否將「普洱茶」三個字寫在企業註冊登記的名稱裡面;如果是,就應該告訴企業換用其它名稱。「採取這個措施是為了暫停在企業登記字號中使用『普洱茶』三個字,以免在普洱茶市場進一步造成混淆。」省工商局商標處官員說。
而在此之前註冊的企業字號中使用了「普洱茶」三個字的企業仍然可以沿用既有字號。這個規定旨在規範新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
雲南從今年7月1日正式啟動「普洱茶」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雲南省普洱茶協會在《關於正式啟用「普洱茶」證明商標的通告》中表示,「普洱茶」證明商標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雲南省普洱茶協會作為商標註冊人,依法享有「普洱茶」證明商標的專用權。未經雲南省普洱茶協會許可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其產品和包裝上使用「普洱茶」證明商標和專用標誌,協會對其產品也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另外,對擅自使用該商標的,協會將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提出侵權投訴或訴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今年以來,普洱茶領域出現了一些有侵犯普洱茶商標知識產權嫌疑的現象。同時,普洱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還面臨眾多企業字號的混淆。」省工商局商標處負責人說。
按照有關規定,普洱茶證明商標不僅為雲南省普洱茶協會專有,而且其它單位和個人在商業行為中使用這個商標,還需要依法向該協會繳納一定的使用費用。也許更為重要的是,任何企業或者個人要依法獲得「普洱茶」商標的使用權,就得先確保自己生產或者銷售的茶葉符合普洱茶法定的製造工藝和程序,——也就是說,不符合普洱茶製造工藝的崴茶就不得打著普洱茶的名義進行銷售。
但是,長期以來,像張先生一樣的很多茶葉商人根本不需要關注這些。人們走進茶葉市場,或者在街頭巷尾的茶葉商舖,「普洱茶」三個字隨處可見。企業名稱幾乎家家都是「××普洱茶公司」、「××普洱茶總經銷」等。他們很多都沒有取得「普洱茶」商標使用權。
(昆明日報)
編輯:紅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