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和商標起名是有區別的,這主要是由於它們的功能和國家法規的規定。當我們給公司起名後,有些人誤將公司名稱和商標名稱混為一談,這是不對的,由於商標名不一定是公司名稱,所以您的產品需要起什麼樣的商標名需要您企業發展全局出發。在給公司起名或商標起名時需要注意二者以下區別。
(1)構成要素不同。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商標只能由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顯著部分構成。
(2)功能不同。服務商標僅區別不同的服務出處,企業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企業名稱一般只有一個。
(3)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註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才能使用。
(4)專用權範圍不同。服務商標一經核准註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不同。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6)適用法律不同。各國規範企業名稱的法律有很大差異,商標則是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規範。
(7)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允許他人使用。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代經濟中,我們可以授權他人使用我們的商標,但是公司名稱卻不能;公司名稱只有規定區域享有專屬權,比如山東XX縣商商有限公司,只在XX縣享有專屬權,即此名稱為山東XX縣商商有限公司所有;比如北京昌平區XX縣也可以有公司叫「商商有限公司」。而商標名稱則是在全國具有唯一性。所以公司起名或商標起名時要考慮到自己的用途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