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使目標從其背景或周圍要素中脫離出來,而設定的空間最小規定值。
其二,企業標誌同其他要素之間的比例尺寸、間距方向、位置關係等。
標誌同其他要素的組合方式,常有以下形式:
一是標誌同企業中文名稱或略稱的組合;
二是標誌同品牌名稱的組合;
三是標誌同企業英文名稱全稱或略稱的組合;
四是標誌同企業名稱或品牌名稱及企業選型的組合;
五是標誌同企業名稱或品牌名稱及企業宣傳口號、廣告語等的組合;
六是標誌同企業名稱及地址、電話號碼等資訊的組合。
禁止組合規範:
其一,在規範的組合上增加其他造型符號。
其二,規範組合中的基本要素的大小、廣告、色彩、位置等發生變換。
其三,基本要素被進行規範以外的外理,如標誌加框、立體化、網線化等。
其四,規範組合被進行字距、字體變形、壓扁、斜向等改變。
專用字體
專用字體包括現有標準字體和指定字體。
標準字體:
多用於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商標名稱等。
指定字體:
常用於部門名稱、設施名稱、分支機構名稱及其地址、廣告內容、正式文書等。
設計選擇專用字體應注意事項:
其一,調查整理專用字體的使用範圍、使用目的、使用狀況等。
其二,選用指定字體,應考慮同標誌和標準字體等基本要素的風格相協調。
其三,所選字體的種類及文字的組合形態、方法應有一定的規律,並形成具有可讀性的、再現性的、識別性的文字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