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品牌命名已越來越難,在我國已註冊的一百多萬個商標中,品牌名稱都是集中於常用的三千多字。目前,以兩個字的命名已很難再註冊,因為極易同字或同音。這在食品品牌命名中表現得猶為明顯。因此,品牌命名的發展趨勢是多元化(多字化),不少新的品牌都以三個字甚至四、五個字來命名。雖然品牌名稱字數較多,但在傳播中一般並不購成障礙,事實上,不少在4個字命名的品牌已成為知名品牌,如:可口可樂、百事可樂、摩托羅拉、農夫山泉、蒂花之秀、聯合利華、恆基偉業、成長快樂等等。
面對命名的難題,我們會採用以下幾個有效手段來解決。
1、 以一些中性的字來命名。
以往的品牌更多的是採用實體名稱來命名的,比如熊貓。而導到「鳳凰滿天飛,牡丹遍地開」的局面。而以中性的字「湊拼」起來命名,將使合成的名稱沒有明顯的含義,減少與其它品牌名「撞車」的機率。
2、 以更多字的構成來命名。
兩個字的品牌名稱重複率高,而以三、四個字來命名,可大幅降低重複率,容易註冊。目前,三個字的品牌名稱已相當多了,四個字的也日益常見,特別是一些外國品牌以音譯成中文名時。以更多字的構成來命名應注意要易記、易識別。一般情況下不應超過五個字,否則很難讓人記住。
3、 加字。
即在不改變意義的情況下加字,使之不會與其它品牌名稱雷同。比如「喜之郎」在註冊前本來命名為「喜郎」,後來加了個「之」字,得以註冊。
4、 將中文中意義較好的詞譯成英文後再取其譯音。 如「樂百氏」:英文名為「robust」,其原意為「精力充沛的」。
5、 中英文結合,或者用英文。
這樣相同和相近的機率會小很多。如「TCL」「綠A」、「7UP(七喜)」。我們可將「五好」變為「五H(或伍H)」。
6、 花錢購買。
如想要的品牌名稱已有其它企業搶先註冊時,可出錢購買。但會需要幾個月時間才能獲商標局批准。比如TCL「美之聲」就是從他人處購買而得的。
7、 將品牌名稱與品牌LOGO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商標來註冊。
現在以專用字來註冊的商標已越來越多,這樣大大地降低了與其它同類商品註冊商標相近的概率。但應注意設計商標時的直觀性和美觀性。
另外,要注意的是,品牌命名與企業命名是不同的。對於企業名稱的命名,則相對容易。只需在當地與其它同類型企業不會雷同就可以了。
品牌命名與企業命名主要表現在:首先在使用上,品牌名稱主要用作產品中,即以商標形式使用,而企業名稱作為商號使用。然後是註冊的機構不同,企業命名(即商號)在一定管轄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而品牌命名(商標)在國家商標局註冊(可由其許可的代理機構代注)。在查詢過程中請注意,在網上和工商局所搜索到的企業名稱並不一定與該企業所用的品牌名一致,必須經國家商標局正式查詢後才能確定是否能註冊。
以上幾點思路,是本人在實踐中所總結出來的可行方法。願與各位一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