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公司在日本以至在世界的電子工業市場上,都是影響巨大的著名公司。索尼產品聞名遐爾,行銷世界各地,主要靠其優質的產品與服務,同時也與其取名有很大的關係。
請看盛田昭夫的一段話,他說: 我們覺得確實需要一個公司的名字來傳播我們的信息,我們花了好長時間決定公司取名,每天都寫下許多可能使用的名字,一有時間就進行討論。我們所要求的新名字必須在世界各處都容易辨認,人們用任何語言都能同樣拼讀。我們做了幾十次試驗,查閱各種字典,尋找一個響亮的名字。 索尼公司為了尋求一個有獨特風格、醒目、簡短並能用羅馬字母拼寫,無論在哪個國家,都必須保持相同發音的公司名字費盡腦汁,查了不少字典。他們在拉丁文中,看到一個 SONUS 的詞,可能是 SOUND 的原型,這個詞的發音與日文中 生意 一詞的發音接近,他們覺得可以採用。另外,當時有個 SONNY 或 SONUS BOY 的詞也很流行,其意思是 可愛的小傢伙 ,正好具備他們所期待的樂觀、開朗的含義,兩相權衡,在 SONUS 和 SONNY 當中,他們選擇了後者。但後來發現 SONNY 這個詞如果用羅馬字拼出,其發音正好與日文中的 損 字相同,而 損 字是生意人的大忌,於是他們將 SONNY 中的 N 取掉一個而成為 SONY 。 SONY 既諧 SOUNS 之音,又集 SONNY BOY 之意,同時又富有樂觀正直的含義。 盛田 先生不禁又想起公司產品的商標, SONY 易懂好記,索性一切產品均以 SONY 為標誌,而公司名稱也由 東京通訊工業 正式改為 索尼 。在其質量的保證下, SONY 成為高品質的象徵;索尼公司成為世人皆知的名牌公司。 具有高度概括力和強烈吸引力的公司名稱,對大眾的視覺刺激和心理等各方面都會產生影響。一個設計獨特,易讀易記,並富有藝術和形象性的公司名稱、能迅速抓住大眾的視覺,誘發其濃厚的舉興趣和豐富的想像,能使之留下深刻的印象。公司名稱對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著重大影響。
1 、公司取名原則:
( 1 ) 注重人和,起名時致力挖掘公司名稱的文化底蘊;
( 2 ) 注重地利,起名時致力拓展公司名稱的歷史潛能;
( 3 ) 注重天時,起名時致力開發公司名稱的時代內涵;
( 4 )應強化標誌性和識別功能,避免雷同;
( 5 ) 應加強公司取名與品牌、商標的統一性;
( 6 )應避免無特徵的公司名稱,要突顯名稱的 個性 。
2 、公司取名技巧
( 1 )公司名稱應簡短明快。名字字數少,筆劃少,易於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便於消費者記憶,同時還能引起大眾的遐想,寓意更加豐富。
圖中縱坐標代表大眾對公司名稱的平均認知程度,橫坐標代表公司名稱字數的多少,圖中帶條紋的方塊表示認識度。從圖中可以看出,名稱字數的多少對認知程度是有一定影響的。字數越少認識程度越高,亦即名字越短越具有傳播力。如 南貨 店的 南貨 兩字,當鋪中的 當 字等都以簡短的語言概括了其經營的內容與特性,好記好懂。
( 2 )公司名稱應符合公司理念、服務宗旨,這樣有助於公司形象的塑造。如藍鳥大廈的 藍鳥 兩字,真有如藍色海洋中的一座島嶼,寧靜、祥和,為了人們提供一方憩息之地,向消費者傾出了 藍鳥之情 ,從而樹立起良好的公司形象。
( 3 ) 公司名稱應具備自己的獨特性。具有個性的公司名稱可避免與別公司名稱雷同,以防混淆大眾記憶,並可加深大眾對公司的印象。如,北辰集團的 北辰 ,天地快件中的 天地 ,聯想集團的 聯想 等名稱,都具有獨特個性,使人印象深刻。
( 4 ) 公司名稱應具備不同凡響的氣魄,具有衝擊力、有氣魄,給人以震撼。如,四通集團的 四通 ,取自英文 STONE 同音,意為石頭,象徵著堅石不斷向高新技術的尖端衝擊。
( 5 )公司名稱要響亮,易於上口。如 麥當勞 三字,響亮而又具有節奏感,因而極具傳播力。名稱比較拗口,節奏感不強,不利發音效果,也不利於傳播,從而很難達到大眾的共識。
( 6 )公司名稱要富於吉祥色彩。如,金利來遠東有限公司的 金利來 原來叫 金獅 ,因考慮到金獅用有些地方的方言表達時,有 金輸 的含義,這是犯忌的不吉利的名稱,因而將 金獅( GOLDLION ) 改為 金利來 意寓給人們帶來滾滾財源。試想,這樣的公司誰不喜歡,誰不樂意與之效交往呢!
( 7 )公司名稱的選擇要富有時代感。富於時代感的名稱具有鮮明性,符合時代潮流,並能迅速為大眾所接受。
( 8 )公司名稱要考慮世界各地的通用性。如可口可樂公司在本世紀 20 年代制定中國市場策略時,決定將該公司的名稱 CoCa-CoLa 直譯過取 , 於是翻譯者將該名稱發音相似的漢字進行排列組合,運用在飲料的包裝上,當印有這些漢字的瓶裝飲料出現在市場上時,竟極少有人問津。究其原因,原來翻譯過來的漢字按字間理解是 蠟制的母馬 或 緊咬蠟製品的蝌蚪 的意思。試想有這樣名稱的公司生產的飲料有誰會要呢?因而可口可樂公司重新設計名稱,瓶上所註明漢字則改為 口中快樂 ── 可口可樂。 總之,判斷一個公司名稱好壞,標準在於是否易於記憶,其形象是否鮮明、表達能力強否、獨特性如何、傳播方便與否等。公司名稱應當是 音、形、意 的完美結合,以達到好看、好記、好印象的效果。
以往,許多公司在使用名稱上常常採用多維方式,即公司名稱與產品名稱分離,不同產品又有不同的名稱。這種方式雖然能使公司降低經營風險,然而,也有許多不足之處,比如:增加了費用,如設計費、廣告費、包裝設計費;不利消費者辨別,從而造成混亂;公司名稱與品牌的不一致性,不利於公司形象的樹立與傳播。 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信息傳播媒介與渠道日益繁多,因此,為了避免以上種種不足,公司名稱與品牌取名應盡量統一,以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如果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名牌產品做為公司名稱可提高公司知名度,那麼,一種產品如利用名牌公司的名稱作為品牌,也可提高產品的市場佔有率, SONY 公司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