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勒令一些商店摘牌換名,卻因為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而陷入僵局。近日,部分店主也向有關部門咨詢,工商部門勒令更名的依據是什麼。
是新穎還是怪異誰說了算
這些店名確實讓人大開眼界,諸如「飯醉團伙」、「黑心湯圓」 、「飛發走絲」、「高等發院」、「井茶局」等店名過目難忘。工商部門負責人認為,過於低俗怪異的店名,已經超越社會公共道德的底線,應被勒令摘牌換名。
有市民認為,中國的文字豐富得很,為了給客戶留下一點印象而一味以低級趣味的店名去迎合,不妥。它們是城市裡的視覺垃圾。
但有相當一部分市民不這麼看。武昌區鄧先生說,商家取名字純屬個人喜好,例如,食品店取名為「黑心湯圓」就沒有什麼不妥,相反還很有創意,工商取締有點小題大做。他認為,只要不是淫穢下流的字眼,應該開明一些。
語言文字演變法規不變聽從誰
工商部門的依據是,《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17條規定:商號、店名、企業名稱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用字不符合國家規範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廣告用語用字不符合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發佈。
對於什麼是國家規範,辦法的解釋是:「不得使用繁體字和已經廢止的異體字、簡化字;使用成語、詞語不得濫用諧音字」。對此,專家有著各自的看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學專家郭浩剛認為,普通話諧音不能單純地從現在的語言系統規範來看,從歷史的視角而言,這是一個語言發展的順承、演變過程。
郭浩剛指出:當初文言文主導的語言系統裡,魯迅的白話文也不會是名正言順的規範形式,但是發展到今天,白話文成了今天的主流。現在的「PK」、「VS」、「恐怖」之類的不也登堂入室了麼?他認為看問題不能只從現在的眼光出發,對於語言系統的豐富和發展演變來說,這些搞怪語言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諧音在語言表達中早就被廣泛的使用,如果用得好可以收到出乎意料的表達效果。《紅樓夢》中的「賈(假)雨村」、「甄(真)士隱」、「萬艷同杯」等諧音暗寓,《詩經》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就被人諧音為「逃之夭夭」等,就是很好的例證。現在,火鍋店將成語「國色天香」改成了「鍋色天香」,書店改「舒適生活」而名為「書式生活」,似乎也是挺好的創意。
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廣告學專業副教授黃佶認為,使用諧音成語除了對中國文化繼承有影響,有些也會對企業帶來一定負面影響,比如「雞不可失」,也可以理解為「雞不可食」。但完全禁止也是沒有道理的。他認為,一些大企業的廣告之所以讓人記憶深刻,主要是注重品牌建設,而不是靠搞怪來短暫地吸引別人眼球。
依法禁用諧音成語店名廣告誰負責界限
專家們認為,禁止用諧音成語店名廣告不要一刀切,關鍵是看界限在什麼地方。但是,這個界限沒有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只能自己估摸著干。那麼,監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是否有法可依?勒令更名是否造成侵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是否要對名稱登記做更詳細的規定?這些問題,已經擺在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案頭。
編後語
看了這樣的新聞真是讓人哭笑不得。語言文字雖然是人們每日離不了的新鮮活潑的交流工具,可也不是時裝之類的東西,可以日日出新,甚至於生造詞語,否則就不會出台一個個法律規定了。建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嚴格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將那些生造出來的不能獨立表達語意的明顯違法的成語店名廣告統統打掃乾淨,還語言文字一片清純。畢竟依現行法律規定辦事是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