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爍發」位於昆明市黃土坡,老闆劉女士說,1年前籌備開理髮店,正為店名發愁時,她老公在雜誌上看到央視欄目「今日說法」後,決定取其諧音「今日爍發」。理髮店開張以後,大家都覺得店名有創意,就保留下來了。
同樣,老海埂路上有家理髮店叫「執發者」。老闆說,店名與「執法者」諧音,顧客印象深刻,生意因此不錯。
黃土坡還有一家名叫「想方設發」的理髮店,老闆說這是理髮店開張時一位顧客起的,她覺得很有創意,因周邊理髮店較多,店名能否吸引顧客很重要。律師認為不宜倡導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的李春光律師說,用「執發者」、「今日爍發」等作為理髮店名,顯然是結合理發行業的特點,巧妙地利用「執法者」及「今日說法」的諧音;兩者有明顯的行業區分,不會構成對公眾的誤解或誤導。但我國的《語言文字法》規定,用字須符合國家語言文字規定,一些商家為使字號別出心裁,故意改動成語中的字、或用諧音改變詞語原意,屬不規範用語,不符合語言邏輯。他認為對於此類字號不宜倡導,政府有關部門應依法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