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企業命名時應注意如下幾點:
1、必須具有獨創性和識別性
要有個性、有特色、獨樹一幟。不能與其他超市雷同,最好也不要類似。只有獨特才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才能使人容易識別。
2、必須具有統一性
超市名稱不但要與超市理念識別、活動識別相統一,符合和反映超市理念的內容,而且要體現超市服務宗旨、商品形象,使人看到超市名稱就能感受到超市的經營理念,這樣有助於超市樹立良好的形象。如北京有家超市以「好鄰居」命名,讓人聽之有親切感,使人感受到超市經營者與顧客心心相印的氛圍,從而拉近了消費者與企業的距離,利於經營。
3、必須具有可傳達性
超市CI設計中的超市名稱,必須具有較強的傳達力。在聽覺傳達上,超市名稱要響亮,易於上口,有節奏感,才能具有傳播力。如名稱比較難懂、美感不強,則不利於傳播,很難收到好的效果。在視覺傳播中,應以簡約為基本原則。筆畫少、通俗易懂的名稱則易於記憶的傳播,還能引起顧客的聯想,使超市企業與消費者能夠相互交流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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