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偉業」、「基業」太過平凡,「實業」、「產業」氣勢恢弘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市工商局名稱庫中有「偉業」做字號的各行企業8000家左右, 「基業」做字號的各行企業超過2000家。雖然企業申請人無法得知準確數字,但互聯網搜索關鍵詞「『偉業』有限公司」或「『基業』有限公司」的六位數結果和漫天的廣告牌足以讓他們將這類名稱束之高閣。
相比較之下,企業申請人認為「實業」、「產業」不僅聽起來氣勢恢弘,而且在名稱中出現的頻率不高,符合其求大,求新的主觀願望。但在分局受理名稱申請過程中,凡是名稱中含有「實業」或「產業」二字的名稱都被駁回了。
這是因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實業」不屬於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因此有如上三條的限制。分局只受理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登記申請,因此對使用「實業」二字的名稱予以駁回。「產業」是一個居於微觀經濟的細胞(企業)和宏觀經濟的整體(國民經濟)之間的一個「集合概念」,它是同一屬性的企業的集合。它既不屬於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又不符合條件(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之規定,因此予以駁回。
名稱申請人不應盲目追求名稱大而新,核准名稱的要點在於正確的名稱結構,規範的行業類別用語表述及規範的漢語詞彙或語素搭配的字號。
誤區二:「味多美」、「多美味」、「如家」、「賓至如家」——傍名牌、搭便車
在以往的名稱受理工作中,曾遇到有申請人申報「北京多美味西點屋」和「北京賓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業名稱。
眾所周知,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烘焙、西餐、咖啡為主導的連鎖企業。 現今擁有50餘家味多美品牌的西餅直營店。北京多美味西點屋與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名稱相近,違反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企業只准許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之規定,工作人員以此為據對該名稱予以駁回。
誤區三、「食全食美」、「精彩視界」——諧音成語、錯別字
有申報人申報「北京食全食美餐飲有限公司」和「北京精彩視界眼鏡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被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之規定予以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1、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2、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3、招牌、廣告用字;
4、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5、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申請人標新立異,使用諧音成語(原為:十全十美)或錯別字(原為:世界)作為企業字號,希望通過意會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卻不知已經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也極易造成漢語言文字使用的混亂,容易對公眾產生誤解和不良影響。
誤區四、「拍房」、「歧黃」——明示、暗示均無效
有申請人申報「拍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全淨通歧黃健身俱樂部」企業名稱。申請人將「拍房」作為企業字號,具體解釋為拍賣房子。無論是房地產開發經營還是房地產中介服務均屬國民經濟行業中的房地產業,超越了企業申請名稱中科技行業的經營範圍。 因此,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之規定,工作人員對此類名稱予以駁回。「歧黃」的典故是相傳歧伯和黃帝為中醫鼻祖,後世以「歧黃」借指中醫醫術。 「歧黃」所暗示的中醫之意超越了健身行業的經營範圍,依據此條款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管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之規定,工作人員對該名稱予以駁回。
企業申請人申報此類名稱動機主要大概有兩個:一是規避硬件條件限制。 例如:對註冊資本有最低資金要求的行業、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前置審批的行業等。申請人選擇無特殊要求的行業作為名稱中的行業特點,而將所從事的行業隱藏在字號中。二是最大化在名稱中體現企業所從事的經營業務,例如健身俱樂部在提供休閒健身服務的同時,還經營中醫醫療保健等,申請人不願割捨, 因此在申請的名稱字號中暗示除主營行業外的其他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