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命名的一般原則:
(一)識別性: 它是公司區別於其它公司的標誌,要求具有獨創意義,力避雷同,讓人一目瞭然。
(二)統一性: 公司名稱與公司其它形象應具有質的一致性,符合企業從事行業及企業文化。
(三)傳播性: 公司名稱簡明、清晰、易寫、易記,是傳播的必要條件。
(四)專有性: 一個公司必須擁有自己專有的概念,才能在市場中標新立異。
(五)數理好:公司名稱數理不僅要吉,而且不同的行業,取名時其數理選擇應有不同的側重點。
(六)以人為本,因人用字:公司命名用字的五行屬性最好與法人代表命中的喜用神一致,而且所用漢字的命名學字義要吉利。
公司命名時,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一)由企業法人或合夥人提供個人的準確出生時間;
(二)提供該企業擬經營項目內容;
(三)提供該企業經營場地的面積(或辦公室面積);
(四)提供計劃投資的數額;
(五)提供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總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