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公司取名五大忌諱
一、不吉: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一個人、一個企業,還是一件商品。據說在香港曾爆發過一場「白蘭地」(法國)和「威士忌」(英國)的銷售大戰。結果「白蘭地」售出四百餘萬瓶,「威士忌」卻只售出十萬瓶,只相當於「白蘭地」的一個零頭。經調查分析,問題出在「威士忌」這個中文譯名上。連威士都忌怕,誰還願買?
二、給公司取名字忌諱雷同近似:見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國人的通病。您取了三個字品牌,我就設法兩個字與您一樣,好混淆消費者。您叫「波蜜」我叫「×蜜」。您是「怡康」,我就叫「×康」。您是「七星」,那我變成「×星」。甚至有人乾脆與您來個諧音。其實效果反而適得其反。
三、公司取名忌諱多音:以多音字取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當然並不是說取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不至於讀錯。
四、偏字: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取名,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取決於能否選到個好字眼。所以,一提到取名,首先想到的便是去翻《康熙字典》。殊不知,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
五、公司取名忌諱語意隱晦: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
公司起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