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牙牙學語的兒子特別喜歡認字,筆者抱他出去時常教他認一些戶外廣告上的字。發現當今社會,商品取「洋名」的現象層出不窮,餅乾不叫餅乾,叫「克力架」,草莓飲料不提草莓,非得叫「士多啤梨」,撲面而來的滿是「愛蘭德」、「米蘭諾」、 「哈森」、 「艾絲黛兒」、 「蕾迪雅」……不光兒子認得費勁,就是我也如墜霧中不知所云。
其實,商標命名也是一種文化,國產商品的名稱理所當然要有我們自己的民族特色,一味向「洋名」看齊,本身就是一種媚洋的誤區。看看外國的名牌取名:「皮爾·卡丹」、「松下」、「勞斯萊斯」、「切諾基」……無不帶有自己國家的民族風格。假設法國香水取名「西施」、「楊貴妃」;日本汽車取名「黃河」、「長城」,恐怕其魅力就大為遜色了。外國人要買中國貨時也會有同樣的感覺。很多中國名牌產品如「海爾」 (冰箱)、「吉利」 (汽車)、「滅害靈」 (殺蟲剎)……等取的名字簡潔生動,順口流暢,既有文化氣息又有民族風格,以其獨特的魅力贏得了世人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