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鄭州市的小區經過政府批准命名的只有170多個,而未經批准隨意取名的有400多個,很多建築物命名不規範,均須改正。此外,門牌缺少、錯牌、重牌,路牌、交通指示牌與實際不符、亂用外文,有路無名、有名無路、一路多名,還有的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不健康,也給居民生活和社會發展帶來不便。
當天的整治會議提出,為避免多頭管理,鄭州市將研究重新組建地名委員會,對地名進行統一管理。據瞭解,1984年鄭州市撤銷地名管理委員會,一直未重新設立。
將來新組建的鄭州市地名管理委員會將由民政、市政、公安等多部門共同參與,新地名須經地名管理委員會預先審查,統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