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包括CI策劃企業命名)是用文字來表達的視覺識別系統中的基本要素之一。為產品取名實際上是選擇適當的詞或文字來代表商品。對消費者而言,品牌名稱是引起購買心理的需求信號,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記憶商品。品牌名稱的好壞,給消費者的聽覺和視覺刺激感受程度和心理上引起的聯想差別很大,從而對生產企業的認知感也不同。
在日常消費中,知名度高的品牌常常為人們所熟知、所追求,甚至有些迷信的成份。雖然消費者對品牌的印象取決於產品質量,然而品牌名稱的宣傳效果不能忽視。在市場上,人們首先要記住的是商品的名字,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品牌名稱是品牌形象設計的主題和靈魂,品牌命名是創造成功品牌的第一步。
(-)品牌命名的原則
品牌名稱代表著一定的商品質量與特徵,是企業經營信譽的象徵和標誌。經營者在為品牌命名時,一般應遵循一些基本原則。
1.易讀、易記、好念、上口。比如:康佳、格力、海爾等。
2.品牌名稱清新高雅、不落俗套,充分顯示商品品味,有助於建立和保持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比如:美的、太陽神、科龍等。
3.品牌名稱要有助於區別同類產品,建立產品個性。比如:娃哈哈、黑五類等。
4.品牌名稱要充分體現產品的屬性所能給消費者帶來的益處,從而通過視覺的刺激,使消費者產生對產品、對企業認知的需求。比如:「飄柔洗髮水」、「健力寶 飲料」、「999胃素」等。
5.品牌名稱要符合大眾心理,能激發消費者的購買動機,使企業形象的樹立有一個立足點。如:中國電信、國航等。
6.名牌名稱有一定寓意,要能引起消費的聯想。如:「孔府家酒」、「滬州老窖」、「五糧液」等。
7.品牌名稱應注重民族習慣的差異性。
8.品牌標誌是公眾識別品牌的指示器。如:「奔馳」汽車的三叉星環標誌、麥當勞的大寫黃色「M」等。
(二)品牌命名的方法
1.以企業名稱命名。這種以企業名稱命名的品牌,突出了商品生產者的字號和信譽,能加深消費者對企業的認識,有助於突出品牌形象,以最少的廣告投入獲得最佳的傳播效果。如美的、康佳、長虹等,都是以企業名稱作為品牌名稱的典範。
2.以動物、花卉名稱命名。用形象美好的動物、花卉名稱命名,可以引起人們對商品的注意與好感,並追求某種象徵意義。如「紅牛」飲料、「白貓」洗衣粉等。
3.根據人名、地名命名。這種名稱或以人和產地的信譽吸引消費者,或以歷史、傳說人物形象引起人們對商品的想像。如李寧運動服、張小泉剪刀、青島啤酒、雲煙等。
4.根據商品製作工藝和商品主要成份命名。如,「二鍋頭酒」、「珍珠口服液」等。用此法給商品命名可使消費者對其質量產生信賴感。
5.以具有感情色彩的吉祥詞或褒義詞命名,以引起人們對商品的好感。如「富康」汽車使人致富;「金利來」領帶給人帶來滾滾財源。
6.以杜撰的詞語命名。以別出心裁,不含意思的詞語打破商品名稱表意的慣例,達到異乎尋常地引人注目的效果。如 TCL王牌彩電、格蘭仕微波爐等。
7.以外文譯音命名。用這種方法命名具有時代感,使人有現代、時髦等感受。如「奧妮洗髮水」、桑塔納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