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通用名百姓難適應
新的《處方管理辦法》施行已有6個月時間了,按照新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從5月1日起,須按藥品的通用名開具處方。國家出台處方相關規定的目的就是讓患者用藥時有知情權和選擇權,近日記者採訪發現,一些百姓由於缺乏相關藥品知識看不懂處方,很難適應藥品通用名。
通用名百姓很陌生
5日,記者在一些醫院和藥店採訪了部分消費者。當問到是否知道藥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的區別時,很多患者表示不清楚。一些患者竟認為,一個商品名就是藥的一種類別。
某醫院的李大夫告訴記者,一個通用名可能存在幾十個商品名。例如,百服嚀、泰諾、感冒清、白加黑等感冒藥品其實都是一種藥,它們的通用名都是對乙酰氨基酚,但百姓不知道,不同的醫生開的藥商品名不同,百姓會以為每次藥名不同,用得都是新藥。
一張姓患者說,他拿著處方選擇藥品,由於缺乏藥理知識,還是不知如何是好。在採訪中,大多數消費者認為,國家的新規定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雖然現在看起來有些困難,但是醫院和醫生還是應該照章執行,消費者也應該多學一些藥品知識,盡快適應。
醫生改習慣有點難
據悉,齊市的一些大醫院已經實現了開電子處方,並且完成了轉換工作,醫生只要打出藥品的通用名,就會出現幾個不同廠家的藥名,選擇哪種,由患者決定。
一位有十幾年臨床經驗的醫生告訴記者,從參加工作的那天起,就按規定記藥品的商品名,現在改記通用名,要改變開方習慣有點難。而對那些仍用手寫處方的醫院,醫生開處方的方式轉變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百姓在醫藥消費時用到藥品通用名,常常會選擇知名度大的藥品、信譽好的廠家。業內人士稱,以前同一藥品會有不同的藥廠供貨,經常引發不良的競爭,現在勢必要砍掉一些。長期發展下去,將造成一些小藥廠的藥無人問津的局面。
作者: 吳靜 來源: 東北網-鶴城晚報 編輯: 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