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輛公交車的車廂上赫然寫著「火箭炮電視機」,猛一看見,著實嚇了一跳。火箭炮何物《辭海》是這麼解釋的:「發射火箭彈的火炮,能在短時間內依次發射數發至數十發箭彈。火力猛,威力大。」而電視機則是用於接收信息、消遣娛樂的,不知有哪位大膽的,敢扛著「火箭炮」回家消遣。
還有一些品名,本想舊詞翻新意,結果卻未必盡如人意。譬如近電視上新出現的一則口服液廣告,其品名竟是「鹽水瓶」。這種口服液的功效如何,我不敢妄加評論,但這品名卻使我望而卻步。在人們的印象中,鹽水瓶總與病人、醫院聯糸在一起,該品名的設計者本意也許是想從舊名稱中挖掘新內涵,從而給人耳目一新之感,用心可謂良苦,效果卻實在令人懷疑。總之,我是不敢買回家的,更不敢買了送人,怕落個「觸霉頭」之嫌。
還有個別品名,就更讓人不知說什麼好了。前幾天我小表弟買回一包膨化類休閒食品,那商標倒挺可愛,曰「小豆苗」,可這包食品的具體名稱卻是「泡妞」。包裝袋上還印有這樣的廣告語:「年輕人的絕佳磨牙利器就是泡妞。」將這種帶有色情意味的品名推銷給孩子,實在太不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