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取名難
20年前,為商品命名或是進行推廣一般由公司內部的宣傳企劃部門設計,有的生產商乾脆以自己或親人的名字給商品命名,通用、夏奈爾等品牌正是因此產生的。但今時不同往日,新商品越來越多,美國專利商標局去年就接到了26萬多個關於註冊新產品商標的申請。看來,想要出人頭地,再抄用老黃歷可不行了。於是,一批專為商品命名或作商業推廣的公司悄然興起。例如百事公司就為其新推出的飲料僱傭了專業公司,花了大錢搞市場調查,最終從1500個名字中選定了Pepsi Blue來為新飲料命名。
還有不少公司為了獨樹一幟,乾脆生造出一些詞語作為其商品的名稱。比如,煙草公司「奧馳亞」和輝瑞製藥公司的「偉哥」在傳統的英語中就不存在。另外,用生造詞命名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在互聯網上註冊公司或是產品的網站時,永遠不用擔心遇到這樣的提示:「對不起,這個名字已經有人用過了」。但是,生造詞往往過於前衛,讓人難以理解,為了讓消費者能理解這些詞語的意思,公司還得再花上一大筆錢,作宣傳解釋之用。
品牌保衛戰
公司給產品取名或是設計廣告語費錢費力,自然不甘心讓人白白拿去使用。為此,許多大公司都求助於法律的保護。百事公司就迫不及待地為自己的新飲料Pepsi Blue申請了專利保護;而麥當勞公司的廣告語「我就喜歡」也在許多國家用當地語言申請了專利。
儘管有法律保護,但不少大公司還是被商標或廣告語之爭弄得焦頭爛額。微軟公司為了它著名的視窗系統windows和一家叫lindows的公司對簿公堂,指責對方魚目混珠,生產windows的替代操作系統來欺騙消費者,損害了微軟的權益;去年,美國政治評論家艾爾·弗蘭肯出了本新書,名叫《謊言與說謊者:公正和不偏不倚地看右派》。書名中的「公正和不偏不倚」正是美國福克斯新聞網的宣傳口號,為此,福克斯新聞網入稟公堂,狀告此書「侵權」。
自由話語權
隨著圍繞商標和廣告語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語言學家們開始感到擔憂。他們看到,一些琅琅上口的句子和妙趣橫生的詞語由於被大公司註冊了專利,其使用自由度也就相應減少了。一些年輕人本來喜歡把一些詞句印在衣服上,但由於某些詞句已成了某公司的專利,他們不得不忍痛放棄自己的喜好。語言學家更擔心某些通俗的語言也被註冊為專利、作為知識產權得到保護,果真如此的話,人們的自由話語權將喪失殆盡。
美國艾奧瓦大學的傳播學教授麥克利奧德在其出版的新書中指出,不少公司都過於注重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殊不知,當它們認為是在保護自己的權利時,其實也在用不恰當的方式侵犯了人們說話的自由,使許多人在做事說話時都變得小心翼翼,惟恐「侵權」。美國公民自由聯合會的律師馬文·約翰遜也指責現有的法律在這個問題上越來越偏向生產商方面,使得一些生產商在毫無道理的情況下也敢上法庭告狀。他認為,生產商固然應該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普通人也應該有「說話的自由」。